安全生產是一種責任,是對員工負責、是對眾多家庭負責、是對企業負責、對社會負責。 新出臺的《安全生產法》體現并強化了安全生產管理上的“超前意識”、“預防為主”的理念,進一步明確了只有有效地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最高的境界。
就此,由林總于9月8日主持召開了《新安全生產法責任執行落實會》,學習了新老安全生產法的差異,分區分點進行責任再落實,切實擺正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效益的關系,以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更好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