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前,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發布?《青島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稱《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由于當前正處于?《物權法》與《民法典》的過渡期,因此《意見稿》規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初步方案及設計方案應當充分征求擬加裝電梯服務范圍內全體業主的意見。加裝電梯根據加裝形式不同,2021年1月1日前,應當由單元?(單元加裝電梯)、樓座(平臺加裝電梯)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2021年1月1日起,應當由本單元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并簽訂書面同意意見。
《意見稿》詳細說明了六大類型的居民住宅樓申請加裝電梯該如何操作的問題。?(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