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徐振天報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復函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批復同意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廣州市市場監管局開展電梯智慧監管試點工作的請示。
根據批復意見,前述四個城市的電梯智慧監管試點期自批復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試點工作要積極穩妥推進,按照總局智慧監管工作部署和有關要求,結合當地工作實際,進一步落實電梯使用主體責任,厘清安全監管邊界,強化社會監督和協同監管,營造公開公平競爭環境,提升電梯安全監管效能。
值得一提的是,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廣州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中也特別提出,鼓勵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等單位采用人工智能、物聯網等現代科學技術和管理手段。




